各单位:
学校档案是学校在管理、教学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既是学校发展的历史记录,又是学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依据《信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信院字[2016]228号)、《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规范》(信院字[2017]274号)要求,现将2023年文书档案收集移交及2024年文书档案预收集移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学校文书档案收集移交工作
(一)归档范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学校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受当前档案库房场地面积及工作人员人数限制,此次移交沿袭以往惯例,接收以下单位文书档案。
1. 党群类文书档案
责任单位:党办、组织部
2. 行政类文书档案
责任单位:校办、人事处
3. 学生类文书档案
责任单位:学生处
除上述5个单位外,其他单位文书档案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有独立档案室(档案柜)自行保管。档案馆负责日常业务指导。
各单位须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1750@163.com。
(二)归档要求
1. 归档材料要求。移交档案前,应对归档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原则上使用原件归档。提交《信阳师范大学文书档案材料移交(接收)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确保目录信息及顺序与档案材料信息及顺序一致;电子版请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1750@163.com。
2. 装订整理要求。为便于汇总整理装订,此次提交文书档案的单位,请尽量用回形针或长尾夹临时性装订,不使用订书机装订。
(三)档案移交
1. 移交时间:2024年12月25日前
2. 移交地址:档案馆二楼档案管理与校史编研科
联系人:郑立梅 杨 帆
联系电话:6391750
二、2024年学校文书档案预收集移交工作
计划在2025年5月中旬开展2024年文书档案收集移交工作。
附件:
1. 信阳师范大学文书档案材料移交(接收)登记表
2. 信阳师范大学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信息表
档案馆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