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留住青春,留住记忆----关于征集在校生精彩活动图片、资料的公告

时间:2019-05-31 17:34:59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真实记录学校发展面貌,完整保存校园生活记忆,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弘扬积极向上师院精神,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信阳师范学院校史资料,加强我校档案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师生认同感和凝聚力,为学校未来建设和发展服务,现决定向全体在校生征集精彩活动记忆史料(活动图片、资料、视频声像等)。具体细则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的聘书、奖状、证书及奖品、纪念品、照片等;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科研成果及其证书。

2.个人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有关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票据等,以及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实物和文档。

3.其他具有历史保存价值、能够反映在校生精彩记忆的档案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移交:留存在各单位及个人手中应该归档的文字资料、声像资料、出版物、实物等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归档移交手续,移交档案馆管理。

2.接受捐赠:学校接受捐赠人有权合法支配的物品。捐赠的历史物证,除颁授捐赠证书外,在捐赠品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均将注明捐赠人姓名,并严格按照博物馆文物及文物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科学规范建档管理,无偿捐赠品的捐赠者对其捐赠物品的使用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3.代管、复制:对珍贵的照片、光盘、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在双方签(定)订保管协议的情况下,由学校代为保管,或者复制后将原件退回本人。

三、征集要求及原则

(一)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实物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实物,力求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详实,准确无误。

(二)征集原则

以捐赠人自愿为原则,以文物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师院,泽被后人”的意愿。

四、送达方式

1.直接交送:将有关资料及实物直接交送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2.信函邮寄:将校史资料及实物邮寄至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收,并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

电话:6393866 联系人:郑立梅

E-mail:danganguan@xynu.edu.cn

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