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我们编制了《信阳师范学院各归档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请各单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对照本单位工作内容进行核查,提出要修改或补充的意见;
2、指定一位班子成员分管档案工作、一位兼职档案员负责具体工作;
报送时间:以上内容以纸质版形式请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档案馆(大门楼东侧402办公室)。
联系人:刘涛
电话:6393866 6390802
附件:信阳师院各归档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xls
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