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档案馆召开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文件学习研讨会。会议由馆长张义明主持。
会议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全体人员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档案条例》(2024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以及《信阳师范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信院字〔2016〕227号)《信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信院字〔2016〕228号)、《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规范》(信院字〔2017〕274号)、《信阳师范学院档案员工作职责》(信院字〔2017〕275号)等7个文件进行自学。集中学习时,与会人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结合工作现状展开热烈讨论。
通过本次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立足本馆实际,提高档案工作创新意识,健全档案管理安全机制,加快修订完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按照党管档案的要求,推动档案数字化建设,为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贡献力量。